江苏省出台展会支出预算标准 树立深化勤俭办会理念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标准科学、规范透明、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等精神,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,切实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、规范化,近日省财政厅印发《江苏省省级展会项目支出预算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以经费支出标准化引领经费使用规范化,为项目单位规范化申报、财政标准化审核提供了基本遵循,为助力财政治理现代化筑牢基础支撑。
厉行节约,树立勤俭办会思想自觉
省财政厅牵头出台展会支出预算标准,明确展会承办单位必须深化勤俭办会理念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,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。按照零基预算、总量控制、厉行节约原则,做到先有预算、后有支出,把钱用在刀刃上,不违规乱开口子、不随意增加预算。《标准》还明确,再次举办的展会活动,项目预算原则。
统一框架,强化展会预算刚性约束
在综合考虑展会举办的实际需求和目标任务基础上,《标准》将展会活动的所有支出内容整合为组织服务费、展览展示费、专题活动费和宣传推广费4个大项,并细分为邀商费等13个小项,原则上不允许新增其他展会支出。具体指标又分为综合预算指标和分项预算指标,其中综合预算指标是整体展会活动的最高限额,分项预算指标则是分项活动的细化标准。二者充分结合,采用总额控制和定额标准两种方式将支出标准进行细化、量化和固化。
务实求效,充分发挥标准指引作用
为增强支出标准的实用性,《标准》在编制之初就充分考虑了指标的区间弹性,部分指标定额根据所在地域和用料规格做了区分,采用系统调整,适用性更强。指标基准期采用动态管理,将根据使用情况适时调整、更新或发布调整系数,确保支出标准相对长期有效。同时为解决预算编报质量因人而异、因承办单位而异的问题,《标准》提供了统一的规范申报文本便于填报和审核,有效提高了展会项目预算编报的质量和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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